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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11章 欲把船娘游西湖 (2 / 6)_

        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,这句话真心不无道理。

        明清时期,大同一带流传着“大同三宝,婆姨、火锅、皮毛”的俗语。

        传说就连正德皇帝朱厚照,坐拥豹房这种高级娱乐场所,也忍不住要跑到大同去散心,遇到千娇百媚的李凤姐姊妹,当场上演了一出《游龙戏凤》,黄梅戏里的故事罢。

        这还算好的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毕竟封建时代,大多时候青楼并不违法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到了清朝,制服诱惑又来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作为尼姑娼妓群体的代表,泰山姑子大约出现于清代乾嘉年间,当然,历史泰山上的尼姑并非都是女伎,更不可与今日类比。

        当时的尼姑庵堂,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,就像《红楼梦》所描写的那样,尼姑庵堂的主持需要交结权贵,庵堂的大权便渐渐落入那些社会阅历复杂、善于应酬敛钱的人手中,她们有的原先就是女伎。

        她们让三十岁以下的尼姑蓄发,着俗家装束,佩带华丽妆饰,教以琴棋书画、诗词歌赋,使她们具有大家风度

        由于这些尼姑既有出家人的庄重,又有俏丽文雅的风度,如同岛国的护士、教师一类制服诱惑,深得香客垂涎。

        《清稗类钞》记载:“泰山姑子,着称于同、光间。姑子者,尼也,亦天足,而好自修饰,冶游者争趋之。顶礼泰山之人,下山时亦必一往,谓之‘开荤’。盖朝时皆持斋,至此则享山珍海错之奉。客至,主庵之老尼先出,妙龄者以次入侍。酒阑,亦可择一以下榻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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