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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此品级共分为九等,各郡县之中正评议过当地人才之后,将结果上呈到州府复核批准,之后送呈吏部,以为选官之依据……”
陈群并不知道,他还没说完,程远志就已经洞悉了九品中正制的精髓。
九品中正制上承两汉察举制,下启隋唐科举制,是封建社会三大选官制度之一,实际上也是两汉察举制度的一种延续和发展,或者说是察举制的另一种表现形式。
九品中正制大体是指由各州郡分别推选大中正一人,所推举大中正必为在中央任职官员且德名俱高者。大中正再产生小中正。
而中正就是品评人才的官职名称。大、小中正产生后,由朝廷分发一种人才调查表,在该表中将人才分为九等,上上、上中、上下、中上、中中、中下、下上、下中、下下。
此表由各地大小中正以自己所知将各地流亡人士,无论是否出仕皆登记其上,表内详记年藉各项,分别品第,并加评语。
小中正襄助大中正审核后将表呈交吏部,吏部依此进行官吏的升迁与罢黜。
这项制度的产生,使得此时的官吏选拔有了一套严格的客观标准,具备着划时代意义。
虽然这套标准其实依然是采取地方群众舆论和公共意见,保留了汉代乡举里选的遗意。
但是,九品中正制的实行,在这个时间段,好处是大于坏处的,一方面解决了选拔官吏无标准的问题,使得吏治澄清。另一方面缓解了当政者与世家大族的紧张关系。
科举制虽然好于九品中正制,但正如人学会了爬之后,才能站起身走路那样,要一步步来。
正如原始部落社会无法跳过奴隶社会进入封建社会那样,察举制也不可能跳过九品中正制,直接进入科举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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