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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栈恋权贵者多为为一己私慾而弄成恶X之权力斗争,实非为国民之福祉矣;
五一国同时有「两位君主」实有辱国T及对当时得领的新领导人为之不尊重。
回顾当今,香港的特首选情亦出现有范夫人似选非选的情况,促请有意从政者应明志,别企图以「太上皇」姿态在背後指指点点及「cH0U水」,以免造成乱局。
2011年10月17日–居屋有资助炒风之嫌?
特首曾荫权日前发表任内最後一份施政报告,内容重点为解决房屋问题而复建居屋,当中更优化补地价措施。由以往居屋业主於卖楼时,须以当时市价补上地价,改为以购入时的地价作补地价,且订下补地价的上限以为业主封上「蚀本」门。
有地产业内人士认为,政府是项措施等同为业主提供了定额贷款,间接利用公帑资助业主炒卖居屋,又认为政府cHa手房屋市场的措施有违商业原则。本人同意房屋有其投资炒卖价值,但同时认为新补地价措施无不当之处,分析如下:
一楼宇为一特别商品,其除有投资价值外,亦直接关乎民生需要,故若政府完全放手不理,虽可秉持自由市场原则,但却会引发下层社会民怨动荡,不利营商环境,故政府采适度措施平衡市场及民生所需并无不妥;
二事实上,自当年2003年爆出负资产问题後,政府在房屋政策上己作了很大调整,包括收紧土地供应以穏住楼市;所以,与其有人说政府现在用公共资源助部份市民置业为之不当,那麽,政府多年来用行政手段保住高楼价,令广大业主们的资产价值免至下调的措施,都同属为之不当。其实政府左右楼市之措施是永恒存在的,只是今次的受惠者不同罢了;
三新补地价措施可助市民上车之余,将来居屋业主卖屋换楼时,亦可藉新补地价措施赚取一点利润,间接促成多一点资金向上流至私人楼市场,促进地产兴旺;同时,新补地价措施亦可减少该批业主蒙受成负资产业主之风险;
四居屋业主都为第一次置业,故居屋措施多为助业主上车,多於助炒家买楼。事实上,居屋计划己限定购买者的入息上限,合资格购买者的财政实力未足以成为炒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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