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并非不爱家人,只是和唐晴在一起太幸福了。
从小到大从未有过那么刺激的感受。
她带他去森林公园爬野山,在草地上弄他。
带他去酒吧,两人在厕所隔间里站着,她就托着他的两条腿将他抱起来弄。
和他没有计划地出行,随心所欲,遇到暴雨或是台风都没关系,她的心情不会受到任何影响,还会张开双臂跑到外面淋雨。
唐晴说刘意就是过了二十年的书呆子生活,一辈子没有出过母父为他打造的钢铁城堡。
这样才是鲜活的一生。
刘意信了,全身心地选择和她在一起。
他稍微想一想以前的生活,都幸福得直颤抖。
实在太爱她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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