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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当代可以查阅的史料,这个‘当立之长子’,便是公子扶苏。
而二世胡亥非但比扶苏更为年少,甚至是始皇诸子中年纪最小的一位,排行第十八。
这样一来,始皇为了替儿子扫除障碍,临死带走理论上最有资格继承皇位的公子扶苏,是完全符合常理的。
从这个逻辑出发,甚至连胡亥登基之后大肆残害手足,也完全说得通——作为嬴政最小的儿子,胡亥要想坐稳江山,确实是不得不将自己的哥哥们全都杀死。
或许这么说有点奇怪,但举个类似的例子,大家或许就会有不同的看法了。
——景帝第十子刘彻,在景帝刘启死后,同样以各种莫须有的罪名,让比自己年长的哥哥们‘寿终正寝’,最典型的河间献王刘德,更是被武帝刘彻一句‘汤以七十里,文王以百里,王自图之’给活活吓死。
汉世宗孝武皇帝刘彻,都曾因为年幼,忌惮‘非嫡非长,得位不正’的风论而残害手足兄弟,同样作为先皇幼子的胡亥,似乎也没有不这么做的道理。
回到正题:始皇嬴政驾崩之后,天下因‘禅让制度’这层尚未被完全撕烂的遮羞布,而引发出了‘当立者乃公子扶苏’‘赵高李斯矫诏扶立胡亥’的舆论,那么到了汉朝,又是怎样的情况呢?
从史料记载,我们就不难发信啊:秦之后,刘汉兴起于百废待兴的废墟之中;
其一应律法规章、礼法制度,便被当代历史研究者概述为:汉承秦制、周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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