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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便是在后世的司法建设中,同类型桉件的判决先例,也依旧是后来的法官判桉的重要依据;
而在封建时代,‘先例’的巨大能量,却远非后世人所能想象。
——在姬周之时,原本并没有所谓的天子之称,后世人口中的‘周天子’,实际上都被统一称为:周王。
如周武王姬发、周成王姬诵,到后来的周桓王姬林、周庄王姬佗,再到王朝末年的周赧王姬延,无一例外,都是‘周王’。
就连为周武灭商奠定基础,身为武王姬发太祖父的公亶父姬亶(dǎn),也同样被武王姬发尊为:周太王。
连开国之君都只是‘周武王’,王朝奠基人都只是‘周太王’,那周王朝的封建诸侯们,又怎么会被称为‘王’呢?
实际上,在最开始,周朝的封君们,确实没有人敢以‘王’自称——按照姬周分封的礼制,获封领土的封君,都被称之为某某公、某某侯,亦或是某某伯,某某子,乃至某某君。
如世人皆知的周公姬旦、穆公嬴任好;
又如嬴秦始祖秦非子、以及后来的秦侯、秦伯,乃至被武王姬发封为‘朝鲜君’的箕子朝鲜始祖:箕子胥余。
在周王朝成立之后的很长时间里,诸侯获封的爵位,都是严格按照土地、人口,来分为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,外加一个‘君’这六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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