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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普过渡章 (3 / 9)_

        初灭六国时,在已控制的地区设置了36郡,后又置九原、南海、桂林、象四郡,共40郡;郡设郡尉,辅左郡守,并掌军事。

        郡下设若干县,置有县尉,辅左县令(长),掌军事。全国征兵以郡县为单位,郡守有征发本郡壮丁作战的权力。秦时人口约2000万,由于兵役、徭役都很繁重,每年要有二三百万的丁男被征发服兵役、劳役,仅守长城的士卒就达30万。

        秦、汉为巩固和加强中央集权,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军队,并置于皇帝的严格控制之下;负责全国军事行政的官吏,秦为国尉,汉为太尉。

        汉朝设考工令负责兵器的制作,设武库令负责兵器的贮备、管理。

        有的郡国也设有工官、铁官,负责制作器械,并将它们输入京师;长安城中的武库是国家最大的贮藏兵器的中心。

        秦、汉时,铠甲已经制式化,均用金属制成,式样因兵种及职位不同而有所区别。

        秦朝在京城设有太仓,在荥阳建有敖仓,贮备了大批粮食,战时有专官负责补给。

        秦、汉时大量使用骑兵,马政成为国之大政;秦朝制订了《厩苑律》等,对马匹的放牧、调教、管理均有规定。

        汉朝在奖励民间养马的同时,在北边、西边均置苑养马。景帝时有苑36所,官奴婢3万人,养马30万匹;武帝时官马达到40余万匹,为骑兵的发展和对匈奴作战创造了条件。

        秦朝的军训制度较为严格:秦律规定,射手发弩不中,御手不会驾车,骑士和马匹课试最劣者均要受罚,有关督训官吏及负责选募者也要受罚。

        西汉军队除演练射御、骑驰、战阵之外,每年秋季都进行教阅,又称“都试”,并按成绩优劣进行奖惩。边郡则常有太守“将万骑,行障塞,烽火追虏”(《汉旧仪》),这种训练带有实战演习的性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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