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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季枫言有电话打进来,她走到其他地方接起。沈应卓则在原地和师兄叙旧,讨论案件的情况。

        沈应卓的言辞尽量简短。毕竟只有他等大小姐,而没有大小姐等他的份儿。

        师兄和沈应卓在法院的门口道别,季枫言独自站在门的偏右侧,穿衬衫打领带的职业律师从她身旁经过,对b下她的打扮很休闲,身上却有一种举重若轻的感觉。

        季枫言在通话中作出指示,挂断后,她回过身:“Hi,弟弟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季枫言偶尔会表现出喜欢作弄人的一面,毕竟看沈应卓炸毛是件有意思的事情,果不其然,他不满地说:“别叫我弟弟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季枫言的手机在掌心转了一圈:“那叫什么呢,嗯?”

        他们关于称谓的讨论可以追溯到婚姻法的课堂。与老婆相对应的称呼是......

        &光明晃晃地照在季枫言脸上,她抬手r0u了一下沈应卓的耳朵:“真是小孩子啊,我什么都没说呢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沈应卓不愿意被弱化成小孩子,他侧开脸:“我不是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季枫言不为所动:“等你什么时候不再动不动地耳朵红,你就长大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单从神情上,季枫言观不出沈应卓的破绽,他的眼睛非常沉着和安定,只有耳朵会暴露他的真实状态。不过他是在认识季枫言以后,才频繁出现这个耳根发红症状。实在是她——太大胆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幸好季枫言不在这个话题上纠缠,她话锋一转,问起案件的情况。师兄去过原告位于偏僻山村的家,贫困凋敝,上有八十岁老人,下有两个读希望小学的子nV,Si者是养活全家的唯一劳动力。

        被告则是县城开办工厂的有钱人,沈应卓冷笑说:“他扬言,宁可花几百万请律师打官司,也不会把一半的钱赔给家属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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